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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 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申报资质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

补助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且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500万的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亿元且不足10亿元的,对其中5亿元给予1500万的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给予补助。

需要材料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五)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六)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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