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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指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简称“撤三”。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撤三答辩所需材料
材料清单:

1、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答辩材料目录

4、商标答辩证据目录

5、国家商标局下发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

6、商标答辩理由书

7、答辩商标申请号

8、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明细

1、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使用情况(知名度)

2、企业简介

3、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

4、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和发票

5、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具体到合作媒体、并提供合作合同及发票)

6、企业销售产品的外观彩图

7、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8、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

商标撤三答辩时间周期大概要多久

1、客户提交商标撤三答辩材料 → 中凡知识产权递交商标局-----最快1-5个工作日

2、中凡知识产权递交材料 → 商标局受理(无受通)------最快1-3个月

3、商标局审查 → 商标局裁定 -------最快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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